中国人民银行行政复议办法(2026年) 第三十一条

第三十一条 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审理行政复议案件,由行政复议机构对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经行政复议机关负责人同意或者集体讨论通过后,以行政复议机关的名义作出行政复议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