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规定(2024年) 第八条
第八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不予处罚: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规定的不予处罚情形的;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予处罚情形的。
当事人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可以不予处罚。
依法不予处罚的,中国人民银行或其分支机构应当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规定的不予处罚情形的;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予处罚情形的。
当事人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可以不予处罚。
依法不予处罚的,中国人民银行或其分支机构应当对当事人进行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