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年) 第四章 行政处罚的管辖和适用 第三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年) 第三十条 第四章 行政处罚的管辖和适用 第三十条 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被引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 中国人民银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规定第八条 第二十九条 目录 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