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人民银行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01年) 第六章 处罚决定 第三十五条 中国人民银行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01年) 第三十五条 第六章 处罚决定 第三十五条 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的,应当严格执行罚款收缴分离制度。除按本规定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当场实施罚款的行政处罚外,中国人民银行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 第三十四条 目录 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