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人民银行自动质押融资业务管理办法(2017年) 第九条 中国人民银行自动质押融资业务管理办法(2017年) 第九条 第九条 经人民银行受理,符合自动质押融资业务办理条件的金融机构,应与人民银行签署《自动质押融资主协议》。 第八条 目录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