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2025年) (七)

(七) 将第十条改为第十一条,修改为:“金融机构应当根据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需要,建立和完善相关信息系统,采取措施保障相关信息系统覆盖本机构各类业务活动,及时、准确、全面获取相关客户和交易信息。金融机构根据情形充分、合理运用数字化、智能化等手段及时优化相关信息系统功能,以有效支持本机构履行客户尽职调查、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反洗钱特别预防措施等反洗钱义务,并配合反洗钱监督检查和反洗钱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