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关于汶川地震灾后重建金融支持和服务措施的意见(2008年) 五、 加强灾区信用建设,保护合法权益 (十七) 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关于汶川地震灾后重建金融支持和服务措施的意见(2008年) (十七) 五、 加强灾区信用建设,保护合法权益 (十七) 依法维护金融债权,促进灾区信用体系建设。 依法加强监管,密切监测灾区金融市场运行,保持市场正常运行秩序。采取切实措施有效防止随意逃废银行债务行为,防范冒用他人名义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等证明文件非法侵占他人… 中国人民银行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