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人民解放军警备勤务暂行条令(1992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警备勤务暂行条令(1992年) 第一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中国人民解放军警备勤务工作,维护军队的秩序和声誉,保护军队和人民群众的利益,根据国家宪法、法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军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令。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88) 第一章 目录 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