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试行)(2018年) 第三章 奖励 第四节 单位奖励的条件 第六十五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试行)(2018年) 第六十五条 第三章 奖励 第四节 单位奖励的条件 第六十五条 文化、新闻、出版、体育等单位,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热心为部队服务,成绩突出,为国家和军队赢得荣誉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贡献和影响的,可以记一等功。 第六十四条 目录 第六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