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试行)(2018年) 第三章 奖励 第四节 单位奖励的条件 第五十八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试行)(2018年) 第五十八条 第三章 奖励 第四节 单位奖励的条件 第五十八条 贯彻政治建军要求,坚持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用习近平强军思想武装官兵,传承和弘扬我党我军优良传统,培育有灵魂、有本事、有血性、有品德的新时代革命军人,锻造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的过硬部队,保持高度集中统一和纯洁巩固,成绩突出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影响的,可以记一等功。 第五十七条 目录 第五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