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试行)(2018年) 第三章 奖励 第三节 个人奖励的条件 第二十六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试行)(2018年) 第二十六条 第三章 奖励 第三节 个人奖励的条件 第二十六条 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联系实际回答和解决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成绩突出,有较大贡献的,可以记三等功;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有重大贡献和影响的,可以记一等功。 第二十五条 目录 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