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试行)(2018年) 第三章 奖励 第三节 个人奖励的条件 第二十五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试行)(2018年) 第二十五条 第三章 奖励 第三节 个人奖励的条件 第二十五条 在作战、训练或者其他工作中的某一方面表现突出,取得优良成绩或者被评为优秀基层官兵的,给予嘉奖。 第三节 目录 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