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试行)(2018年) 第七章 特殊措施 第三节 其他措施 第二百三十八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试行)(2018年) 第二百三十八条 第七章 特殊措施 第三节 其他措施 第二百三十八条 发现军人临阵脱逃、投敌叛变以及严重暴力犯罪行为,来不及报告时,应当采取紧急措施予以制止,事后立即报告首长,并对此负责。 第二百三十七条 目录 第八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