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试行)(2018年) 第六章 处分 第四节 处分的权限 第一百七十三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试行)(2018年) 第一百七十三条 第六章 处分 第四节 处分的权限 第一百七十三条 连级以上单位按照规定的权限实施处分。必要时,上级单位可以实施属于下级单位批准权限的处分。 第四节 目录 第一百七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