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试行)(2018年) 第四章 表彰 第一百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试行)(2018年) 第一百条 第四章 表彰 第一百条 组织实施表彰,通常结合年终工作总结、执行重大任务和有关重要纪念、会议活动等时机进行。 表彰项目的立项申请、审批和具体实施,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十九条 目录 第五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