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1993年) 第八条

第八条 志愿兵从义务兵中选取。义务兵选取为志愿兵,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志愿献身于国防事业。

能胜任本职工作。

具有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

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