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官服役条例(1988年) 第六章 军官退出现役 第三十六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官服役条例(1988年) 第三十六条 第六章 军官退出现役 第三十六条 军官退出现役的批准权限与军官职务的任免权限相同。 第三十五条 目录 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