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官服役条例(1988年) 第五章 现役军官的待遇 第三十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官服役条例(1988年) 第三十条 第五章 现役军官的待遇 第三十条 军官享受公费医疗待遇。有关部门应当做好军官的医疗保健工作,妥善安排军官的治病和疗养。 第二十九条 目录 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