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官服役条例(1988年) 第二十九条

第二十九条 军官实行由职务薪金、军衔薪金和军龄薪金构成、以职务薪金为主的结构薪金制度,并对在特殊地区、特殊岗位工作或者有其他特殊情况的军官给予补贴。具体办法由中央军事委员会规定。

军官按照规定离职培训、休假、治病疗养以及免职待分配期间,薪金照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