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2022年) 第五章 培训 第二十七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2022年) 第二十七条 第五章 培训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对文职人员培训情况进行登记,并归入文职人员人事档案。 培训情况作为文职人员资格评定、考核、任用等的依据之一。 第二十六条 目录 第六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