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2022年) 第三章 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2022年) 第三章 第三章 岗位设置与级别 第十三条 军队建立文职人员岗位管理制度。 第十四条 管理类文职人员实行岗位职务层级与文员等级并行制度。 第十五条 专业技术类文职人员实行岗位职务层级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管理制度。 第十六条 专业技能类文职人员岗位分为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 第十七条 文职人员实行级别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 目录 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