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人民解放军干部服役条例(1978年) 第六章 军事科学研究干部 第二十八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干部服役条例(1978年) 第二十八条 第六章 军事科学研究干部 第二十八条 选调政治思想水平较好,有作战和部队工作经验,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师职以上干部和少数团职干部,从事军事、政治和后勤工作的研究。 第二十七条 目录 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