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1988年) 第三章 现役军官职务等级编制军衔 第十二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1988年) 第十二条 第三章 现役军官职务等级编制军衔 第十二条 专业技术军官实行下列职务等级编制军衔: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中将至少校; 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上校至上尉; 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少校至少尉。 第十一条 目录 第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