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配偶随军未就业期间社会保险暂行办法(2003年) 十九、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配偶随军未就业期间社会保险暂行办法(2003年) 十九、 十九、 军人配偶随军未就业期间养老、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必须存入国有商业银行,专户存储,所得利息直接记入个人账户。 十八、 目录 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