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试行)(2018年) 第十章 日常制度 第六节 登记统计 第一百七十五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试行)(2018年) 第一百七十五条 第十章 日常制度 第六节 登记统计 第一百七十五条 基层单位首长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检查登记统计填写情况,对《连队要事日记》(《航泊日志》)填写情况应当每日检查并签字。 第一百七十四条 目录 第一百七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