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试行)(2018年) 第十章 日常制度 第五节 内务设置 第一百七十二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试行)(2018年) 第一百七十二条 第十章 日常制度 第五节 内务设置 第一百七十二条 舰(船)艇人员住舱的内务设置,应当符合舱室结构特点,物品放置定点、牢固、有序,不得影响设备的正常操作和运行;不得擅自增加、拆除、移动舱内的设施设备,严禁在舱壁钻孔、钉钉子、悬挂饰物。 第一百七十一条 目录 第六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