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2002年) 第九条
第九条 域名注册管理机构负责运行和管理相应的域名系统,维护域名数据库,授权域名注册服务机构提供域名注册服务。主要职责包括:
运行、维护和管理相应顶级域名服务器和数据库,保证域名系统安全可靠地运行;
根据本办法制定域名注册相关规定;
按照非歧视性原则选择域名注册服务机构;
对域名注册服务机构的域名注册服务进行监督管理。
运行、维护和管理相应顶级域名服务器和数据库,保证域名系统安全可靠地运行;
根据本办法制定域名注册相关规定;
按照非歧视性原则选择域名注册服务机构;
对域名注册服务机构的域名注册服务进行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