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经营增值电信业务试点管理办法(2014年) 第十三条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经营增值电信业务试点管理办法(2014年) 第十三条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关内容将根据国务院有关决定适时进行调整。 第十二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