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老字号示范创建管理办法(2023年)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五条 中华老字号示范创建管理办法(2023年) 第二十五条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实施前已经商务部认定的中华老字号,按照本办法管理,无需重新申报,但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进行定期复核。 第二十四条 目录 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