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老字号示范创建管理办法(2023年) 第三章 申报与认定 第八条 中华老字号示范创建管理办法(2023年) 第八条 第三章 申报与认定 第八条 商务部会同相关部门原则上每3年认定并公布新一批次中华老字号名录。 中华老字号申报和认定工作主要通过商务部中华老字号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s://zhlzh.mofcom.gov.cn)进行,具体时间安排由商务部会同相关部门发布通知。 第三章 目录 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