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1990年) 第七章 对外事务 第一百五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1990年) 第一百五十一条 第七章 对外事务 第一百五十一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可在经济、贸易、金融、航运、通讯、旅游、文化、体育等领域以“中国香港”的名义,单独地同世界各国、各地区及有关国际组织保持和发展关系,签订和履行有关协议。 第一百五十条 目录 第一百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