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1982年) 第二章 食品的卫生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1982年) 第四条 第二章 食品的卫生 第四条 食品应当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具有相应的色、香、味等感官性状。 第二章 目录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