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1995年) 第六章 食品卫生管理 第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1995年) 第十八条 第六章 食品卫生管理 第十八条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健全本单位的食品卫生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加强对所生产经营食品的检验工作。 第十七条 目录 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