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1995年) 第六章 食品卫生管理 第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1995年) 第十七条 第六章 食品卫生管理 第十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的食品生产经营管理部门应当加强食品卫生管理工作,并对执行本法情况进行检查。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和支持改进食品加工工艺,促进提高食品卫生质量。 第六章 目录 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