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2007年) 第二章 空域管理 第二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2007年) 第二十条 第二章 空域管理 第二十条 空中禁区、空中限制区、空中危险区的划设、变更或者撤消,应当根据需要公布。 第十九条 目录 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