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4年) 第十章 法律责任 第九十二条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追究行政责任: (六)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4年) (六) 第十章 法律责任 第九十二条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追究行政责任: (六) 违反本法规定开设财政专户的。 (五) 目录 第九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