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1994年) 第四章 预算编制 第二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1994年) 第二十六条 第四章 预算编制 第二十六条 中央预算和地方各级政府预算按照复式预算编制。 复式预算的编制办法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制定。 第二十五条 目录 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