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备役军官法(1995年) 第六章 预备役军官的培训 第四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备役军官法(1995年) 第四十条 第六章 预备役军官的培训 第四十条 预备役军官的军事训练大纲和政治教育计划,由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制定。 第三十九条 目录 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