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备役军官法(1995年) 第四章 预备役军官的军衔 第二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备役军官法(1995年) 第二十二条 第四章 预备役军官的军衔 第二十二条 评定和授予预备役军官军衔,以预备役军官职务等级、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为依据。 第二十一条 目录 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