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备役人员法(2022年) 第十章 附则 第六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备役人员法(2022年) 第六十五条 第十章 附则 第六十五条 本法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备役军官法》同时废止。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备役军官法(2010) 第六十四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