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备役人员法(2022年) 第十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备役人员法(2022年) 第十章 第十章 附则 第六十四条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退出现役的人员服预备役的,适用本法。 第六十五条 本法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备役军官法》同时废止。 第六十三条 目录 第六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