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优惠原产地证书签证管理办法(2009年)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优惠原产地证书签证管理办法(2009年) 第四十二条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二条 签发原产地证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 第四十一条 目录 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