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适用的相关县级行政区域名录(2024年)

发布机关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效力 现行有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关于“本法所称青藏高原,是指西藏自治区、青海省的全部行政区域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四川省、甘肃省、云南省的相关县级行政区域…

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4个)

(一) 喀什地区(2个):叶城县、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 (二) 和田地区(1个):和田县; (三)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1个):阿克陶县。

二、 四川省(35个)

(一) 雅安市(1个):宝兴县; (二)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13个):马尔康市、汶川县、理县、茂县、松潘县、九寨沟县、金川县、小金县、黑水县、壤塘县、阿坝县、若尔盖县、红原县; (三) 甘孜藏族自治州(18个):康定市、泸定县、丹巴县、九龙县、雅江县、道孚县、炉霍县、甘孜县、新龙县、德格县、白玉县、石渠县、色达县、理塘县、巴塘县、乡城县、稻城县… (四) 凉山彝族自治州(3个):盐源县、冕宁县、木里藏族自治县。

三、 甘肃省(11个)

(一) 武威市(1个):天祝藏族自治县; (二) 张掖市(1个):肃南裕固族自治县; (三) 酒泉市(1个):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 (四) 甘南藏族自治州(8个):合作市、临潭县、卓尼县、舟曲县、迭部县、玛曲县、碌曲县、夏河县。

四、 云南省(9个)

(一) 丽江市(2个):玉龙纳西族自治县、宁蒗彝族自治县; (二)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4个):泸水市、福贡县、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 (三) 迪庆藏族自治州(3个):香格里拉市、德钦县、维西傈僳族自治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