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2009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2009年) 第五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集会、游行、示威应当和平地进行,不得携带武器、管制刀具和爆炸物,不得使用暴力或者煽动使用暴力。 被引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实施条例第五条 第四条 目录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