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2009年) 第三章 集会游行示威的举行 第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2009年) 第十九条 第三章 集会游行示威的举行 第十九条 依法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任何人不得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非法手段进行扰乱、冲击和破坏。 第十八条 目录 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