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1997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1997年) 第八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震减灾活动的义务。 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和民兵应当执行国家赋予的防震减灾任务。 第七条 目录 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