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2015年) 第三章 治理与防护 第二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2015年) 第二十四条 第三章 治理与防护 第二十四条 对居住在行洪河道内的居民,当地人民政府应当有计划地组织外迁。 第二十三条 目录 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