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2005年) 第八章 污染事故调查处理 第五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2005年) 第五十一条 第八章 污染事故调查处理 第五十一条 船舶被处以罚款或者需承担清除、赔偿等经济责任的,其所有人、经营人或者有关当事方,必须在离港前办妥有关财务担保手续。 第五十条 目录 第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