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2005年) 第六章 船舶拆解、打捞、修造和其他水上水下施工作业 第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2005年) 第三十七条 第六章 船舶拆解、打捞、修造和其他水上水下施工作业 第三十七条 在内河水域内从事废船拆解作业应当严格按照《防止拆船污染环境管理条例》的要求执行,防止拆船污染内河水域环境。 引用法条 防止拆船污染环境管理条例(1988) 第三十六条 目录 第七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