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2005年) 第十条

第十条 船舶在城市市区的内河航道航行时,应当按照规定使用声响装置。

航行于城市市区内河航道的挂浆机船舶,应当将挂浆机置于封闭装置之内或者采取其他等效措施,以降低机器运转产生的噪声对环境的危害。